北京造价员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使用造价员名称:
造价员有权使用自己的名称进行执业活动。
依法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造价员有权依法从事工程造价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等。
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造价员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管和使用资格证书:
造价员有权保管和使用本人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参加继续教育:
造价员有权利参加继续教育,以提高自己的从业水平。
举报违法行为:
造价员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工作权限差异:
不同级别的造价员(如初级、中级、高级)在工作权限上存在差异。例如,初级造价员只能编制不能审核,且只能进行造价在1500万元以下工程的编制;中级造价员可以进行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编制、审核和控制;高级造价员则可以与造价工程师一样对各种类型的工程造价进行编制审核和控制。
资质使用范围:
造价员资质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但到另一个省市工作需要变更注册。
这些权限保障了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