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代号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证书核发年份代码
第1-2位数字表示证书核发的年份的后两位。
发证地区或行业代码
第3-4位数字表示发证地区或行业代码。
鉴定机构标识代码
第5位数字表示鉴定机构标识代码,取值为1-4,依次表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地方职业技能鉴定站、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人考核委员会。
鉴定机构编码
第6-8位数字为鉴定机构编码,由三位数字组成,由省级劳动部门或行业部委根据机构类别统一制定。
证书类别代码
第9位数字表示证书类别代码,取值为1-5,依次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技术等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技术等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术等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证书核发顺序编码
第10-13位数字表示证书核发的顺序编码。
单位代码
一级建造师单位代码是指注册单位在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管理号,由地区、机构代码、专业类别等组成,为16位数字编码。
专业类别代码
第2位数字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一级为1,二级为2。
取得资格证书年份
第5、6位数字表示取得资格证书的年份。
初始注册年份
第7、8位数字表示初始注册年份。
注册流水号
第9-13位数字表示初始注册时,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地省级注册流水号。
这些参数共同构成了一级建造师的代号体系,用于唯一标识和追踪一级建造师的资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