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拿回扣是违法的行为。根据《建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也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如果造价工程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规定,收受回扣,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拿取回扣的行为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经济处罚:
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职业道德问题: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违背了职业道德,可能会对个人的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作为造价工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回扣行为,保持清正廉洁。如果发现他人有索回扣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