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直责

王十年思考 · 2024-12-25 05:12:04

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实施规则并监督执行

为本单位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则,并监督监理工作的开展与执行。

监督与指导监理员工作

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发现人员调整动态并提出建议。

监督管理与报告

对本单位工作的方案或变动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动态。

现场质量与安全监督

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并在遭遇紧急情况时及时叫停并调查事故起因。

检查与评定

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参与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汇报与记录

按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本单位的工作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请示,并根据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参与审查与处理

参与编写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协调与验收

在监理主管的指导下,进行监理项目的开发商、客户及各相关单位之间的现场协调工作。

组织专业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作等相关工作。

整理与移交资料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并组织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直接责任

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有直接监督责任,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这些职责体现了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旨在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合同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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