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合同价款是指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议定和认可的成交价格,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合同价格通常在招标过程中确定,对于以单价合同形式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各种价格的总计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即中标价,是指评标时经过算术修正的、并在中标通知书中申明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价格。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除非这些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发承包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形式和调整方法,以减少后期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