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造价员规定主要涉及造价员的报考条件、专业设置、证书补办、证书有效性以及考试和管理的相关内容。以下是具体规定:
报考条件
初级水平:
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专业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中级水平:
取得初级水平证书,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高级水平:
具有中级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
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
北京地区特定条件:
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向管理机构或专委会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专业设置
造价员设“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需选择其一进行申报考试。
证书补办
遗失或毁损的证书可在发证机关进行补办,需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本人身份证及照片等相关材料。
证书有效性
2002年北京市建委针对200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人员统一开展过继续教育工作,符合规定的人员在其证书复检验证记录栏上加盖了“继续教育合格章”,这些证书视为有效证书。
考试和管理
北京市建委每年组织两次统考,分别在上、下半年进行。
造价员证书不再组织换证工作,但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的人员,需说明理由并附书面材料报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由教育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上有关造价员继续教育内容,最后由市建委一次性办理换证手续。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造价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提供明确的报考条件和补办流程,以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