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主要包括学历要求和工作经验要求,具体如下: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对于已取得建筑类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工作经验要求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博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对于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满20年的人员,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类别,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
报名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
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建议:
考生在报考前需仔细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政策,因为不同省份对于非全日制学历的认可程度可能有所不同。
选择专业时,建议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和自身职业规划进行选择,以确保通过考试并符合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