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在工程计量与合同价款结算方面需要遵循以下要点:
工程计量的依据
物理计量单位:如长度(m)、面积(m²)、体积(m³)、重量(t)等。
自然计量单位:如个数、樘、组、套、台等。
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相关图集、设计变更、图纸答疑、会审记录。
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计量的原则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按照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工程计量的方法
可以选择按月或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规定不同的计量方法,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进行计量。
工程计量的流程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
发包人如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如承包人对计量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资料。
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派人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告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
预付款
作为施工准备和所需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称为预付备料款。
工程造价的特点
大额性、个性化和差异、动态性、层次性、兼容性。
工程造价估价的基本方法
包括工程量清单估价和工程量定额估价。
工程计价与工程计量的区别
工程计价是指根据文件规定的计算项目和计算方法,计算工程费用构成的行为。
工程计量只是工程计量中直接费用的各个子项目的数量。
以上要点是造价工程师在处理工程计量与合同价款结算时需要考虑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