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指通过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是关于一级建造师的详细规定:
报考条件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免试条件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2个科目的考试,即《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并且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注册要求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考试组织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证书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其他要求
申请一级建造师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要求,例如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从事二级建造师工作满5年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具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通过统一考试和注册制度,可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