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分工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负责监理机构与调查组的工作协调;
负责监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监督、检查监理工作的开展;
协调、处理监理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内实物指标调查成果进行审核;
审核监理信息周报及监理工作总结。
总监代表
总监在现场时协助总监工作;
总监因事离开现场时,代理总监全权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及监理综合组的工作。
副总监理工程师
受总监委托负责县级行政区划内现场监理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负责贯彻监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对县级行政区划内实物指标调查成果进行审核;
参加监理信息周报及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制。
监理组长
负责本组现场监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包括与调查小组工作的协调、安排及本组监理人员工作的合理调整;
跟随调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对乡镇级实物指标调查成果进行审核;
编写监理日志。
监理工程师
跟随调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并运用综合技术手段(合规性分析、抽样量测、调查询问等)对调查成果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对调查组当日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编写监理日志。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各监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和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