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之竣工结算

欧大百科书 · 2024-12-25 05:36:13

造价工程师竣工结算是指 在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这一过程是项目或各分项竣工验收后的最终总结,旨在确保结算范围、内容及计价标准与合同范围相一致,并且竣工图纸所示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量相符合。

竣工结算的主要步骤包括:

资料收集与整理

施工单位需收集完整的竣工图纸,确保其准确反映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并标注所有设计变更与修改内容。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是核心依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计价方式、风险分担等条款。

工程变更签证单必须齐全且经过各方有效签字盖章,详细记录变更原因、内容及增减工程量。

材料设备采购发票与清单用于核实成本,同时,施工日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也不可或缺。

工程量核对

造价师依据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精确核算。

对于复杂部位,如地下室、转换层等,更要深入分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量。

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工程量存在争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如协商、第三方鉴定等进行处理。

费用计算与调整

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工程费用。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重点关注变更部分的费用调整;单价合同则需重新核算工程量与单价乘积。

提交竣工资料与最终结算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在认可后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最终的结算资料后30日内,经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由承包人自费进行修正,并提交最终结算报告和最终的结算资料。

发包人在30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资料最为最终的竣工结算资料。

结清竣工结算款项

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资料后的30日内,结清竣工结算款项。

竣工结算结清5日内,发包人应将提交的履约保证函还给承包人;发包人如果提交了支付保函的,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

违约责任

若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结清应付给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款项,承包人有权从发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该款项的余额。

审核与监督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旨在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审核过程中应注意建筑面积、土方工程、桩基工程等的详细审核,并结合竣工备案、利润决算,把握好结算审核的策略和节奏。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竣工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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