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转入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向转出省提出申请
填写《××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转出申请表》。
提交原单位的解除合同、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证书印章等相关资料。
原单位、转出省造价站、造价协会签字盖章,并收走执业印章,在执业证书上注明已转出。
到转入省办理转入申请
到转入省的造价协会或省级管理机构提交转入申请。
填写《××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转入申请表(省外转入)》。
提交原资格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同意转出手续、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等相关资料。
转入核准后,在造价员原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并制作专用章。
审核与数据入库
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将资料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包括审核、数据入库和编排证号。
申请人需在网上管理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并将书面资料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验核和制作证章。
领取新证书
符合变更条件的,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换发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印章。
建议:
造价员在办理转入手续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转入流程。
建议提前了解并咨询转入省和转出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手续办理的高效和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