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造价员的权力主要包括:
依法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初级造价员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进行工程造价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等。
使用造价员名称:
初级造价员有权使用自己的名称进行执业,并在自己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加盖从业印章,承担相应的责任。
接受继续教育:
初级造价员有权接受继续教育,以提高自己的从业水平和专业技能。
保管和使用本人的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初级造价员有权保管和使用自己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这是其执业的基本条件之一。
参与工程预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
初级造价员可以参与造价在1500万元以下工程的编制工作,但不能审核和控制。
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初级造价员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初级造价员有权获得与其工作相应的劳动报酬。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初级造价员有权对侵犯其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综上所述,初级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享有一系列权利,这些权利保障了其在工程造价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