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需要将造价员证书从原省份转移到另一个省份,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准备材料
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如变更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协议、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及近期缴费凭证。
转出流程
到原省份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取得转出证明。
携带上述材料到调入省份的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审核、数据入库和编排证号。
完成审核后,在网上管理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并将书面资料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验核和制作证章。
转入流程
在调入省份的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初始密码。
填写全国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审批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原注册地的注册关系转移到新省份。
注意事项
原资格证书设有专业等级的,按同等级、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换发资格证;未设等级的,根据取得造价员资格的年限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情况进行认定。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通过所在单位的同意和盖章,以及造价协会的审核和备案。
请根据您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