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市政建造师的注册年限如下:
初始注册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 3年,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延续注册有效期:
在注册有效期内,持证者需要每三年办理一次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也是3年。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持证者若需变更执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继续教育:
取得资格证书超过3年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以继续执业。
年龄限制:
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满后,在65岁以前还可以申请注册,但超过65岁则不允许注册。
综上所述,一级市政建造师的注册年限为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之后每3年需要延续注册一次,直到65岁为止。在注册有效期内,持证者还需注意变更执业单位的手续办理以及完成继续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