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转注和注销流程如下:
转注流程
找到新单位并取得同意:
首先需要找到想要转到的新单位,并取得其同意。
签署协议:
在旧单位与新单位之间签署协议,确认证书的转移。
填写转注申请表:
填写转注申请表,并出具原单位人事档案、证书复印件以及资格认证报告。
提交审批:
将这些文件递交到省级或者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手续成功:
手续办理成功后,新工作单位即可使用新证书。
注销流程
准备材料:
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证书复印件和办理注销申请表。
提交申请:
将这些文件递交到省级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注销登记。
等待审批:
等待手续办理成功,证书便失去有效性。
注意事项
转注:转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事项处理。资格复审合格后,可以重新颁发资格证书。
注销:注销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完成证书的交回。手续齐全,资格复审合格后,二级建造师证书就能被注销。
新系统流程
注销注册:提交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地市级意见表、省级意见表、申请人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注册单位同意注销的证明文件或介绍信。
重新注册:提交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地市级意见表、省级意见表、申请人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与原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聘用劳动合同或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特殊情况
跨企业注销:如果二级注册建造师已与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关系,但聘用企业不配合注销个人证书,可以申请“跨企业注销”。
建议:在办理转注和注销手续时,务必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