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级建造师政策的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证书有效期延长 :证书有效期由3年增至5年。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都必须为注册建造师。
考试和注册要求: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教材变化
总体变化情况:
修订依据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
教材内容以变更内容为主,基本结构不变,但具体修改内容包括材料的增减、施工要求的环境调整、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内容的完善、施工质量控制部分的细节要点更新、安全管理中模板拆除施工安全的主要内容增加、预付款与预付款起扣点的规定、竣工调值公式的进一步规定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点的完善等。
数据统计:
理论变化:30处。
页码变化:40页。
大纲情况:继续保留2017年教材的内容,去掉“掌握、熟悉、了解”等内容程度的要求。
体系变化:章节未变。
案例情况:核心内容未变,仅改变语句顺序及标点符号。
三级标题变化:未变。
职称衔接:
2018年以后取得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全省企事业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无需换发职称证书。
考试形式和合格标准: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可能将实现全国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最早在2018年即可实行。
这些变化对考生备考和实际工作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建议考生仔细研读相关文件,了解这些变化,以便更好地准备考试和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