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 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6. 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建议: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前准备考试,熟悉考试大纲和题型,选择合适的学习资料进行系统复习。
对于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需要确保自己符合免试条件,并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考取一级建造师证书后,可以进一步考取相应的专业合格证明,以增加执业专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