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价是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因素自主确定的价格,但必须遵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标报价的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
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费等。
不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
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竞争。
其他项目费:
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等。这些费用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在确定投标价时,投标人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工程成本:确保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避免因报价过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市场行情:了解当前市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价格水平,以便合理确定综合单价。
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技术措施、施工进度等,以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风险费用: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并在报价中适当增加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人对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严谨地计算投标价,以确保在竞争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