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评定通常包括考试评定和职称评定两个部分。下面分别介绍这两个评定过程:
一级建造师考试评定
合格标准
各科目合格线为试卷满分的60%。
具体科目合格线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合格线78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合格线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合格线96分
评分细则
单选题:每题1分,答对得分,答错不得分
多选题:每题2分,至少2个正确答案。选少了,每选对一个得1分;选多了或选错,不得分
案例题:根据题目要求评分
一级建造师职称评定
申报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
博士毕业,获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也可申报高级工程师。
评定流程
确认申报条件,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工作业绩等)。
提交申报材料至相关部门。
材料审核与专家评审。
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职称证书。
审核与评审
材料需真实、完备,涵盖个人信息、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从业经历、业绩与成果等。
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和复审。
公示与发证
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则发放职称证书。
评定一级建造师职称时,考生需要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事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