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备案条件如下:
资格条件
必须通过国家建设部组织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才能备案。
从业经验
备案申请人应具备从事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咨询等相关工作的经历。从业经验时间可通过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工资单等方式进行证明。
无不良记录
备案申请人应无不良记录,如经质量安全、工程监理等主管部门或施工单位等认定的失责事故等,否则将被拒绝备案申请。
注册条件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无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学历与工作经验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国家承认的正规中专学历,专业为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并且在建设工程行业工作满两年。
国家承认的正规中专学历,其他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建设工程行业工作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未明确)。
免试条件
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建议:
准备齐全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所有备案条件。
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注册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