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的个人执业年限要求如下:
初始执业年限
造价工程师执业年限通常为 5年,具体要求可参考当地政策。
持续执业年限
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学历要求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免试条件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建议
具体的执业年限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准确了解并满足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