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考核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核依据
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条例。
委托单位与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制定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
来自建设单位、各承办商及其他方面反馈的相关信息。
考核形式
即时考核:每月由建设单位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根据拟订好的“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对一个月中监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打分。
月度考核:每个季度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集体对监理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填写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
季度考核:依据以上办法对一年来监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把月、季度、年终考核情况综合起来对比,填写全年考核评分表。
年终总结: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完工情况、月、季度、年终考核情况综合起来,填写工程完工监理工作考核情况评分表。
考核内容
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方面: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主要领导是否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相符,到位情况。
内部团结情况,是否能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监理资格,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岗位的正常工作。
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建设单位、监理合同的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有无违反纪律对工作造成影响及玩忽职守的情况,有无对建设方规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情况。
有无相互推诿、拖延或待办不办的情况。
考核标准及方法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主动性积极性、勤奋务实吃苦耐劳作风、服从调度协作配合精神、业主满意度等方面。
工作实绩:包括工作负荷、履职成效、抽检资料、监理日志、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等方面。
考核等级: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5分及以上至90分)、合格(60分及以上至75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奖励惩处
考核结果向全体监理人员公布,并上报公司,作为加薪、提职的依据。
对考核达到优秀或良好且对项目监理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受到质监局、业主及其上级部门特别表彰的人员,上报公司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对月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由驻地或部门负责人帮扶进步。
考核不合格人员由项目总监进行诫勉,以观后效。年度内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者清除出场。
这些考核办法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其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激励他们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