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勘误

夜伴育儿 · 2024-12-25 06:18:46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教材的勘误信息如下:

P15倒数第5行:

“维简费”改为“修理费”。

P22倒数第3行:

加入“第10年所得税二(--324)X33%”(万元),表1-11中相关数据调整。

P63第6行:

放坡系数应为边坡坡度放坡系数。

P95表3-21:

措施费率、间接费率为2004年工程造价构成中已形成的费率。

P131表4-2中:

公开招标程序中第4项应为编写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P177倒数第2行:

按计划进度增加工期27d,图5-9中E工作应为(180+27),G工作应为(50),相关数据调整。

P187倒数第12行:

内容有更正,但具体错误未给出。

P203第9行:

应签证工程款计算式中最后一页440应为444(万元)。

P205倒数第2行:

进度偏差计算式应为8-[7+(4775-4590)4-(4900-4590)]10。

P206第9行:

合同款中税金应包括……。

P210表6-:

内容有更正,但具体错误未给出。

P211表6-20F栏第2行:

数据为2,2,2。

P217第8行:

应为7-L6+(1254-1230)4-(1440-1230)]=(月)。

P232表1-5-1中:

优先责任栏“不补偿”应为“不可抗力”。

P234第15行:

26880X17/11=4154改为27500X17/11=4250(万元),表1-6-2中B栏第3行数据相应调整。

P235续表1-6-:

第5行数据相应调整。

建议考生和参考人员在使用该教材时,仔细核对以上勘误信息,以确保准确理解和应用教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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