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转注取消的政策自2021年起开始实施,具体信息如下:
取消转注考试:
自2021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二级建造师转注考试。
注销手续:
取消转注考试后,持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手续。
重新注册:
注销手续完成后,如果希望继续作为建造师工作,需要按照初始注册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提交给新的聘用单位,由新单位协助完成重新注册的流程。
变更注册业务取消:
自2019年1月1日起,省住建厅取消了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企业变更业务,如需变更执业单位,企业需先完成注销业务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
简化注册管理:
多地发文简化了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取消了初始、增项和转注册的“公示”环节,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监管措施:
例如,江西规定,取消转注一年内重新注册超过两次的人员将纳入重点监管初始增项,重新注册四个工作日内完结。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1月1日的更新,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联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