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 可以重考。以下是重考的相关信息:
重考条件 :首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重考。重考流程
报名: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通知,了解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报名方式。
缴费:按照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准备:利用重考前的复习时间,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的复习。
参加考试:按照考试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通知,查询成绩。
注意事项
重考报名时,需提供首次考试成绩证明。
重考费用与首次考试费用相同,具体金额以当地通知为准。
重考成绩合格的,将获得一级建造师证书。
重考合格标准与首次考试相同,具体标准以当地通知为准。
针对重考,部分地区可能存在报名人数限制,请务必关注当地通知,及时报名。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考生只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所有科目,就可以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果某年考试未通过,那么之前通过的成绩将作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考试可以重考,但有一些条件和流程需要遵守。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具体规定,以便顺利进行重考报名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