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证书作废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自愿注销
一级建造师因个人原因(如职业规划变动、退休等)主动申请注销。
需提供身份证明、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注销申请书及缴纳手续费。
单位原因注销
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证书有效期满未延续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进行延续注册。
年龄或民事行为能力原因
年龄超过65周岁。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已去世。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被依法撤销注册、吊销注册证书或受到刑事处罚等。
注销流程通常包括:
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等。
咨询当地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或通过官方网站了解注销手续和要求。
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提交申请至注册机关。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自动失效。
注销后,若需重新执业,须重新参加考试获取资格。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资料,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