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编号通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前17位身份证号码:
一级建造师编号的前17位数字通常与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相同。
2位顺序码:
顺序码中的前一位代表考试通过年度,后一位代表当年通过人数的顺序。
具体编号规则如下:
第5位和第6位数字表示获得资格证书的年份,即资格证书的签发日期。
第7位和第8位数字表示初始注册年份。
第9到13位数字表示申请人在初次注册时在注册申请的省级级别注册序列号。
注册号由一个汉字和12个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2位表示取得资格证书的年份,接下来2位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一级为1,二级为2),再接下来2位表示企业初次注册时所在省的省级行政区划代码,最后6位为注册顺序号。
例如,如果某人在2005年通过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其编号可能是: 110000120050001(其中前2位11代表北京,接下来2位12代表一级建造师,再接下来2位00代表北京市的行政区划代码,最后6位000001代表该人在该省的注册顺序)。
请注意,这些规则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建设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