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考勤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须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并经公司批准。
考勤方式
监理工程师需通过公司内部考勤系统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打卡,记录出勤情况。
考勤方式包括指纹考勤、刷卡考勤等。
考勤记录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规定的考勤周期(如每日、每周、每月)进行考勤,并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考勤记录不得私自更改或篡改。
迟到与早退
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的,视为迟到,需填写《迟到申请表》并说明原因。
早退需提前向项目负责人请假,并记录在案。
请假制度
监理人员因病、事假等原因需请假时,须提前至少一天向项目负责人提交《请假申请表》。
对于突发情况的请假,需在事后立即补交申请表,并说明情况。
旷工
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视为旷工。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外,并加罚2倍基本工资。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者,公司有权给予开除。
加班管理
加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晚上加班超过0:00,次日上午休息;超过4:00,次日全天休息。
违纪处罚
迟到、早退罚款30元/次,当月累计超过5次的,罚款100元/次。
忘记签到可在当日内补签,需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经项目经理批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和内容符合规定,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规范考勤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建议监理工程师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自身职业行为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