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关于工程结算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核对。
编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合同、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等。
工程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
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与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人结算。
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对合同约定调整的内容及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因素进行调整;采用单价合同的,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综合单价应固定不变,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
工程结算的步骤
准备资料:收集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变更指令、验收记录、材料采购单据等。
计算工程量: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实际施工情况,详细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编制结算书:在计算完工程量后,依据当地的定额标准和市场价格信息,编制详细的结算书。结算书中应明确列出各项工程的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同时,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变更和索赔事项,也应一并计入结算书中。
提交审核:将编制好的结算书和相关资料提交给业主或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提出一些问题或修改意见,需要及时响应并作出调整。
确认结算金额:经过多轮的沟通和修改后,最终会确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结算金额。这个金额将是支付工程款的基础。
办理支付手续:在确认了结算金额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应的支付手续。这可能包括填写付款申请单、提供发票等。只有完成了这些手续,才能收到工程款。
归档保存:将所有与结算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保存。这些资料将作为工程档案的一部分,以备后续可能的查询和使用。
其他相关要点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双方一定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审查工作,否则,将由过错方承担过错责任。
索赔价款结算: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任何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双方协商确定;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总结出二级建造师在工程结算方面的主要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和合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