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扣分6

育儿课堂 · 2024-12-25 06:46:13

一级建造师的扣分制度如下:

扣分周期 :一级建造师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扣分情形及分值

一次记12分的行为包括:

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

一次记6分的行为包括:

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

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

送检试样弄虚作假。

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

签署虚假文件。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

扣分后果

扣分在6分以上的,可能会被要求按规定进行约谈,并加大监管力度。

扣分在6分以下的,通常要求整改。

查询方式:

扣分记录可以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查询。

建议一级建造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个人职业资格和企业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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