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款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量计量与审核
监理工程师需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量资料进行复核,确保其准确性。若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视为已接受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审核
承包人需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其中应包含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变更金额、索赔金额、本次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本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等信息。监理人应在14天内完成审核,并出具进度付款证书。
进度款的支付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若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管理,确保支付过程公正、合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沟通与协调
监理工程师在进度款支付过程中,需加强与承包人、发包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监督与检查
监理工程师需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符合合同约定,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进度款支付不当。
通过以上职责的履行,监理工程师能够确保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合理、及时,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