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具体规则如下:
1. 对于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2. 对于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才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3. 成绩有效期为2年,如果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未通过全部科目,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将失效,考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4. 如果考生在某一年通过了部分科目,但在下一年没有参加考试或者部分科目缺考,那么这些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不再有效,考生需要在接下来的考试年度内重新参加并通过所有科目。
请注意,成绩滚动管理意味着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考试,否则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