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查分

楠楠家庭教育 · 2024-12-25 07:16:47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复查分流程如下:

提交复查申请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汇总上报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将复查申请汇总后,上报至人社部考试中心。

成绩复核

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复查范围

主观题试卷:检查是否有漏评,分数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评分标准上的异议不包括在内。

客观题:确认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

违纪、违规、异常记录:复查违纪、违规、异常记录。

注意事项

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成绩复查过程中,申请人不能参看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查申请,并详细填写复查申请表,以确保复查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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