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信息编码通常由18位数字组成,其组成和含义如下:
前6位数字:
地区编码,代表一级建造师所在的省、市、县、区等地区。
第7--14位数字:
个人编码,代表一级建造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
最后4位数字:
校验码,用来验证编号是否正确。
此外,一级建造师编号的一些其他信息包括:
前4位数字:资格证书发放年份。
第3-4位:发证地区或行业代码。
第5位:鉴定机构标识代码,取值为1-4,依次表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地方职业技能鉴定站、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人考核委员会。
第6-8位:鉴定机构编码,由三位数字组成,由省级劳动部门或行业部委根据机构类别统一制定。
第9位:证书类别代码,取值为1-5,依次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技术等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技术等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术等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第10-13位:证书核发顺序编码。
数字的第一个汉字:表示注册省份的缩写。
第二个位置: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一级为1,二级为2。
第3、4位:为企业首次登记时所在省行政区划代码。
第5、6位:为取得资格证书的年份。
第7、8位:表示首次注册的年份。
第9-13位:为首次登记时的省级登记序列号。
这些编码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一级建造师注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