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的刻制问题,有不同的说法。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自行刻制或委托制造:
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通常是由持证人自行刻制或委托相关单位制造的,而不是由行政机关直接下发。
需要备案:
持证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禁止私自刻制:
虽然持证人有权自行刻制执业印章,但根据一些规定,私自刻制属于违规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正规渠道获取:
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应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不允许私自刻制。以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统一下发执业印章,但现在该中心已停止收取印章制作费,不再统一下发。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可以自行刻制: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允许持证人自行刻制,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进行刻制,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禁止私自刻制:私自刻制执业印章是违规行为,可能会受到处罚。
咨询当地注册管理机构:初次获得一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应向当地的注册管理机构咨询具体的印章获取流程。
建议在办理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时,先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具体的刻制流程和要求,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