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延续学时制度自2013年起实施,是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规定。根据规定,所有拥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每年需要参加 至少40个学时的培训,方可将其证书延续。否则,证书将被注销。
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更新和学习。培训形式包括在职培训、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学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形式。
建议您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以确保证书的有效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