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允许行为包括:
监督和检查工程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协调各方面的工作,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和矛盾。
编制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向建设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建议。
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对施工合同和工程变更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合法合规。
维护监理工程师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受其他利益干扰。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不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办事,公正合理,一丝不苟。
不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不因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
不因自己的无理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外单位就餐时,应主动交纳伙食费,不准向外单位和有业务联系的单位索取接受礼物。
不准授意承包人邀请下卡拉ok歌舞厅。
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
应在本职工作中为承包人排忧解难,热情服务。
这些行为体现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其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公正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