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不得随意调整报价:
正确应用计价依据:
造价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计价依据进行工程计价,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工程计价的取费范围,也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计价标准。同时,他们应对编制和审查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责。
及时掌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造价员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国内外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发展应用情况,以便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订、修订和补充工程定额提供依据。
严格保守执业中知晓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技术和经济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人员。
主动回避利害关系:
当造价员与委托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不得涂改、私换或转借资格证书:
造价员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资格证书,不得涂改、私换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防止因造价员的不当行为而导致工程成本的不合理增加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