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一级建造师资质新标准如下:
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主要人员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企业工程业绩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资质类别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资质申请条件
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
资质延续
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企业具备足够的工程经验和人员资质,以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企业仔细对照这些标准,确保在申请资质时满足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