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与规模标准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大型:层数大于25层或高度大于100米
中型:层数在5-25层之间
小型:层数小于5层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大型: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
中型:面积在1000-3000平方米
小型: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
高耸建筑物工程
冷却塔及附属工程
大型:面积大于3500平方米
中型:面积在2500-3000平方米
小型:面积小于2500平方米
高耸建筑物工程
大型:高度大于100米
中型:高度在50-100米
小型:高度小于50米
地基与基础工程
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
大型:层高大于25米
中型:层高在20-25米之间
小型:层高小于20米
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
大型:高度大于100米
中型:高度在50-100米
小型:高度小于50米
其他规模标准
建筑工程项目
总造价超过5000万元
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
工程招标资格
为二级及以上
备注
大型、中型、小型项目的界定有助于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保护公众利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较近的资料整理得出,请以最新的官方文件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