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职务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和监督执行实施规则
为本单位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则并监督监理工作的执行。
监督和指导监理员工作
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发现人员调整动态并提出建议。
监督管理项目方案或变动
对本单位工作的方案或变动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动态。
深入施工现场
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并在遭遇紧急情况时及时叫停并调查事故原因。
检查和评定工程质量
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汇报和请示
按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本单位的工作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请示,并根据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协调各方关系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
签发监理文件
根据职责权限签发一般监理文件,如施工图纸、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等。
审核和确认
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并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提出处理意见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组织和参加监理会议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并签发相关文件。
指导和考核监理人员
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并进行业务学习和考核,确保监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水平。
协调业主和监理的关系
协调业主和监理的关系,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学习和贯彻相关政策、法规
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这些职责确保了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旨在保证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合同规定和相关标准顺利进行,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