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开工令条件

慧慧手脑知识 · 2024-12-25 07:50:02

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开工令前需要确认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施工图已审查完毕,并且施工图纸会审已完成。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包括进场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

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或有所计划,确保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齐全。

已办理施工许可证,除非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确保施工精度和位置准确。

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审查合格,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

此外,还需满足其他地方性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要求。

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开工令,以便施工单位能够尽快开始施工。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这些条件进行开工令的签发,以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安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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