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证是由 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而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
此外,全国造价员证书一般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盖发证章,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机关(或委托的造价管理机构)盖发证章。造价员是建设部授权各地建委颁发的,还有一个是国家建筑材料标准定额总站颁发的,但是认可度没有那么高。
综上所述,造价员证的管理部门涉及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具体颁发和管理由各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