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造价员在办理签证时,需要遵循以下标准要求:
及时提交签证要求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关于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的指令后,应在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要求。
报告内容要求
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发包人应在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发包人在48小时内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认可。
计日工单价的应用
如果现场签证的工作已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报告中仅需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
如果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则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其单价。
未经签证确认擅自施工的后果
合同工程发生现场签证事件时,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擅自施工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除非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签证过程的透明性、及时性和公正性,同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议承包人在办理签证时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操作,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