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造价工程师的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业资格制度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层级的工程造价工作。
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执业注册制度
造价工程师需通过注册才能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分为一级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涵盖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工程造价的编制或审核。
继续教育制度
造价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以适应行业发展需求。
执业行为规范
制定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准则》,对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有效期为四年。
变更注册:变更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争议评审机制
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是造价工程师转型的一个方向,通过独立专家小组对争议进行评审和裁决,以减少诉讼成本。
这些新制度旨在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