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电气工程师在消防验收中的主要职责和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资料准备
建设单位需要准备齐全的消防验收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建筑及结构剖面图、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等。
验收前的准备
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会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现场验收
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验收过程中,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需介绍各自情况,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问题答复与整改
在验收过程中,如果设计、施工或建设单位提出问题或意见,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如果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应根据消防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复验。
验收合格与签字
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需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领取验收意见书
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费用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消防验收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甲方电气工程师可以确保消防验收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取得合格的验收意见书,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