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地区划分主要依据中国的行政区划,具体如下:
省级行政区
二级建造师的考试与注册通常按照省级行政区进行管理和组织。全国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每个省级行政区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二级建造师考试与注册管理工作。
例如,北京市的二级建造师考生需要在北京参加考试,并在北京进行注册和管理。
地级市与县级市
在省级行政区之下,还有地级市和县级市(县)等更基层的行政单位。二级建造师在这些行政单位内也可以进行执业活动,但他们的考试与注册仍然由所属的省级行政区的人事或建设部门进行管理。
特殊经济区与计划单列市
中国还有一些特殊的经济区和计划单列市,如深圳经济特区、大连、青岛、宁波、厦门等五个计划单列市。这些地区的二级建造师考试与注册管理可能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政策需要参照当地人事或建设部门的规定。
军队系统
军队系统也有自己的建造师考试与注册管理体系,与地方的行政区划不同。
具体考试地点分配方式
随机分配:
二级建造师的报名可以选择考区,但具体考试地点是随机分配的,考生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归属地原则:
二级建造师考试地点是根据考生所在市为考试地点的归属地进行分配的,考生需根据所在地区选择考区。
跨省注册执业
原则上全国通用:
二建证书属于省级证书,原则上只能在省内注册,但注册完成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有些地区允许二建证书跨省注册执业,具体情况需要参照当地的政策规定。
建议
选择考区:考生应根据所在地区选择考区,并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考试地点分配方式,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和注册。
关注政策:由于不同地区的二级建造师考试与注册管理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建议考生关注当地人事或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