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全工程师评审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安全工程师进行评审,以确认其是否具备高级安全工程师的资格和能力。评审过程主要包括资格审查和能力考核两个方面。
资格审查: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和资格证书等方面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能力考核:
通过面试或实际操作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安全工程设计、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能力进行考核。
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由市应急局组建,负责本市生产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高评委下设安全管理、机电安全、化工安全、个人防护和材料科学等4个学科组,评审范围为本市从事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验检测、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职业安全健康及劳动防护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程师职务,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 具有本市户籍。
2. 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 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不在申报范围内的情况
1.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 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4. 按国家规定,中央在沪单位不属本市职称受理范围。非主系列确需委托的,由主管单位(省部级)商市应急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推荐报送。
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任职资历
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破格条件
符合沪人社专〔2023〕111号文件规定的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向所在区人社局职称服务窗口申报,经区人社局或相关部门推荐,通过“直通车”进行申报高级职称。
评审结果
2023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已经公布,确认52位同志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资格年限从2023年12月15日起计算。
在线资格核查
2024年上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采用在线资格核查的方式进行。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
1. 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
2. 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
3. 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
建议有意申报的人员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以提高评审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