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监理工程师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施工过程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规定。
质量控制
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合同及业主的要求,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投资控制
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与管理,确保投资合理使用,防止超预算情况发生。
信息管理
做好监理工作记录和报告,及时向业主及相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展及存在问题。
参与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编制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确保分包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
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核查进场材料和设备
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确保工程按计划逐步实施。
协调参建各方关系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
签发监理文件
按照职责权限签发一般监理文件,如施工图纸、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等。
检验工程质量和计量
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审核付款证书
预审各类付款证书,确保款项支付合理。
处理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
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参与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编写监理资料
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指导和检查监理员工作
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紧急情况报告
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这些职责确保了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保障了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